PCT途徑
PCT是《專利合作條約》(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英文縮寫,是有關專利的 國際條約。根據PCT的規定,專利申請人可以通過PCT途徑遞交國際專利申請,向多個國家 申請專利。PCT專利申請分為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其中,國際階段由國際受理、國際檢 索,國際公佈、初步審查等步驟,經過國際檢索、國際公開以及國際初步審查(如果要求了 的話)這一國際階段之後,專利申請人辦理進入國家階段的手續。
根據中國專利法的規定,中國人在中國遞交PCT專利國際申請,必須委託在中國依法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其他單位和個人均無法完成這一過程。
應當注意是,專利申請人只能通過PCT申請專利,不能直接通過PCT得到專利。要想獲得某個國家的專利,專利申請人還必須履行進入該國家的手續,由該國的專利局對該專利申請進行審查,符合該國專利法規定的,授予專利權。
必要性
優勢 :
簡化提出申請的手續。申請人可以使用自己熟悉的語言(中文或英文)撰寫申請檔,並直接遞交到中國國家智慧財產權局。
統一PCT專利申請:國際專利申請可以在一個地方(中國)、採用一種語言、使用一種格式,支付一種貨幣的費用、提交一份申請,即可以在其成員國內或地區專利組織內取得相當於國家或地區專利申請的效力。 準備時間充裕,可推遲決策時間,準確投入資金。在PCT國際階段,申請人會收到國際檢索報告,申請人可據此初步判斷自己的專利申請的授權前景,然後可根據需要自優先權日起30個月內進入某一個或者某幾個國家進行PCT國家階段的審查。
完善申請檔,申請人可根據國際檢索報告和國際初步審查報告,修改申請文件。
提高國際競爭力。一旦通過PCT申請獲得指定國家的專利授權,企業便可以大大提高在相關 國家的競爭力,同時可以有效提升企業的國際形象。
一、只需提交一份國際專利申請,就可以向多個國家申請專利,而不必向每一個國家分別提交專利申請,為專利申請人向外國申請專利提供了方便;
二、外國提出普通專利申請時,通過PCT,專利申請人可以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後的二十個月內辦理國際專利申請進入每一個國家的手續;如果要求了國際初步審查,還可以在首次提交專利申請之日後的三十個月內辦理國際專利申請進入每一個國家的手續。這樣便延長了進入國家階段的時間。利用這段時間,專利申請人可以對市場、對發明的商業前景以及其他因素進行調查,在花費較大資金進入國家階段之前,決定是否繼續申請外國專利。若經過調查,決定不向外國申請專利,則可以節省費用。
三、國際專利申請要經過國際檢索單位的國際檢索,得到一份高品質的國際檢索報告。該國際檢索報告給出一篇或多篇現有技術檔,使得專利申請人既可以瞭解現有技術的狀況,又可以初步判斷發明是否具備授予專利的前景。如果國際申請經過了國際初步審查,專利申請人還可以得到一份國際初步審查單位作出的高標準的國際初步審查報告。如果該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表明,該發明不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則專利申請人可以考慮不再進入國家階段,以便節省費用;如果該國際初步審查報告表明,該發明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工業實用性,則專利申請人很有可能會得到一個"強"專利,從而考慮進入國家階段。
四、只需向受理局而不是向所有要求獲得專利保護國家的專利局繳納專利申請費用,簡化了繳費手續。
五、某些國家對國際專利申請的國家費用比普通申請要低。
六、國際專利申請的語言可以是中文、英語、法語、德語、日語、俄語、西班牙語等。 中國申請人提出國際專利申請可以使用中文和英文,這為中國的外資企業申請專利提供了方便。
劣勢 :
提交國際專利申請,PCT專利申請分為國際階段和國家階段,在國際階段主要是解決國際專利申請的受理、公佈、檢索和初步審查的問題,而且這些檢索和初步審查的效力僅是給國家階段的審查以及申請人提供參考,不具有當然的效力;
在國家階段主要是解決授予國家和地區專利的問題,因此,辦理國際申請的手續比較複雜,又分為兩個階段收費,這對那些經濟利益明確的申請人來講也會增加經濟負擔。而且國際申請不能選擇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形式。